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来校作“自然人权利能力不得放弃之命题批判”讲座
发布时间: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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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5日下午3点,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应法学院邀请,在我校法学院405(法学图书馆)作了题为“自然人权利能力不得放弃之命题批判”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赵明教授主持,法学院陈庆副教授、阳雪雅副教授、齐静副教授、段小兵老师、张海鹏老师和杨柳老师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徐国栋教授以历史发展为线索,围绕罗马法并结合相关国家的法典概况,如《奥地利民法典》《秘鲁民法典》和《土耳其民法典》等,阐述了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能否放弃”的命题。进而梳理了“自然人权利能力能否放弃”在各个国家法典中的规定与发展历程。在论证过程中,徐国栋教授将学理观点同生活实例相结合,共同论证了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不得放弃之命题批判”的观点。徐国栋教授认为,权利能力已背离其本旨,除了自愿放弃,还有国家的剥夺;权利能力制度不必废除,可在新的非平等的条件下适用;自然人权利能力的不可放弃性,过时且错误。
接下来,进入了激烈的讨论环节。这一环节采取的是交叉提问的方式,由参与讲座的老师和同学们轮流向徐国栋教授提出疑问和请教。老师和同学均踊跃发言,积极阐述了自己对本命题的看法和意见,针对“自然人权利能力能否放弃”的问题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其中,赵明教授针对徐国栋教授的观点和论证思路提出了较为独特的看法,既肯定了徐教授对本命题的观点和论证逻辑,又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徐国栋教授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十分细致、耐心的解答,针锋相对的进行了解释。
讲座虽然结束了,但是大家仍意犹未尽。通过本次讲座,老师和同学们从徐国栋教授这样的学术“大咖”身上学到了学术的严谨与创新,从激烈的讨论中感受到了思辨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