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下午一点,法学院法学硕士一支部开展了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会上,支部书记陈跃辉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监察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关内容,并且大家围绕两个学习内容做了积极的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学习《监察法》,首先由党支部书记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监察法》相关内容。最后,全体党员共同讨论了颁布《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有党员同志指出《监察法》的颁布,可以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党员同志提出: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支部同学对“监察委”的设置有了全新的认识。同时,支部同志也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了新的领会。会后同志们一致表示,将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深刻学习领会、贯彻本次学习内容的精神实质,将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具体落实到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不断增强自身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