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下午4点,法学院本科第二支部在法学院111组织召开党日主题活动,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节选)、西南大学党务信息平台用户手册等学习内容。本二支部支部书记罗明东老师及学生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周佳璇同志浅谈了宪法的根本性和重要性,就宪法的修改条文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其中她着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角度谈了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意义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选举和任免、任期、领导体制、监察机关同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关系对宪法中有关监察委员会的新增内容进行了讨论。最后,她总结到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规定为设立监察委员会,并为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接下来王家萍同志和方秀丹同志就宪法中有关任期修改和宪法作用浅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次宪法修改较为细致。
李玮娟同志对国家监察法诞生历程及国家监察法的内容进行了说明。为了便于大家了解监察法,梳理了监察法,一方面她通过15组数字对监察法的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如“12”——12项调查措施,包括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留置。另一方面,她对国家监察法中关于坚持党的领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国家监察法既是程序法也是组织法等关键点和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等新词进行讲解。
通过本次党日主题活动,与会党员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感触颇深。与会党员同志纷纷表示在接下来会继续深入学习相关内容,努力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