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符合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专业代码、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类型 |
030101 法学理论 |
1 |
推免生(学术型硕士) |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030104 刑法学 |
1 |
030105 民商法学 |
2 |
030107 经济法学 |
2 |
030109 国际法学 |
1 |
035101 法律(非法学) |
12 |
推免生(专业型硕士) |
035102 法律(法学) |
3 |
详见《西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http://yz.swu.edu.cn/s/yanzhao/news1/20230919/5120165.html)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审核
请在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648323396@qq.com。(邮件命名格式:申报专业-姓名-推免预报名-联系方式,材料格式:姓名+材料名称,(2)-(7)所有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不用压缩、不用建立文件夹。)
(1)填写线上信息收集表:https://www.wjx.top/vm/QgQ8eId.aspx#(仅填电子版);
(2)加盖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4)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5)(如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提供成绩合格的最高级别的即可);
(6)所在高校的推免资格证明(如所在学校尚未公示推免资格,可暂不提交,在推免复试前补交);
(7)(如果有)其他证明材料(如代表性学术论文、获奖材料等)。
(二)考核
学院审核后将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适时安排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人。
预推免进群:为方便联系和通知,请加QQ群:461558933(请备注本科学校+姓名)。
(三)填报志愿及接收工作
申请考生应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当日尽快填报专业志愿,最终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凡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
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视为自动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由排名靠后的同学依次递补。
(四)公示
学院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招办或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待录取资格。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其他说明
1.申请学生须确保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2.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2024年推免接收相关内容,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和西南大学法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3-6825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