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名) |
030101 |
法学理论 |
1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030104 |
刑法学 |
1 |
030105 |
民商法学 |
2 |
030107 |
经济法学 |
2 |
030109 |
国际法学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12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 |
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组织管理工作,对考务管理、录取工作等负主体责任。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全程巡视,监督整个考核录取工作所有环节,执行招生工作纪律。
(三)复试工作小组
按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报名及材料审核
(1)加盖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3)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4)(如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提供成绩合格的最高级别的即可);
(5)所在高校的推免资格证明(如所在学校尚未公示推免资格,可暂不提交,在推免复试前补交);
(6)(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代表性学术论文、获奖材料等)。
提交时间及邮箱:请在10月9日10:00前将材料(1)-(6)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申报专业-姓名-附件材料”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648323396@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专业-姓名-推免-联系方式”。
(二)面试形式和内容
学院在合格者中择优遴选出参加面试人选,审核后将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安排专家进行考核。学院采用腾讯会议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
面试环节由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组成。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1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90%
1.英语面试: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面试时间越5分钟/人。
2.专业面试:考查专业和综合素养,面试时间约15分钟/人。
专业面试环节,考生可准备PPT汇报(含个人简介、主修课程情况、完成项目1-2项介绍(若有)、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或项目内容(若有)、未来计划等),PPT汇报不得超过5分钟/人。
(三)体检:体检请在10月15日前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请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48323396@qq.com。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均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经复试考核合格申请者,须于2023年09月底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院审核后向申请者发通知,申请人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获得推免资格且获评“天生法律人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同学,可免复试优先接收为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四)复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录取和体检于10月15日前结束。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资格。
七、奖助政策
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8251408。
九、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老师座机:023-68251152
电子邮箱:648323396@qq.com
热忱欢迎全国优秀学子来西南大学法学院学习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