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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2021年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和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按《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修订)》(西校〔2018〕52 号)文件要求,所有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高级职称教师均须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并参加教学质量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2021年申请高级职称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5室。(申报类型填写: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实验技术系列。纸质文档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fazhanzx@suw.edu.cn或通过腾讯通发送.去年交过的可不重复提交)。(请拟申请2021年职称评审的老师于3月12日前反馈汇总表至刘芳佳(swufxy@126.com)处,谢谢!)

2.教务处于3月底前完成所有申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审核,未达到规定工作量者不能参加教学质量考核(因公出国、产假、因公对口支援等特殊情况需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随附件1一并交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211室)。

3.教学质量考核:

达到规定工作量要求的教师可以参加教学质量考核。

(1)学生网上评教:教务处组织核算。

(2)所在单位教学考核:各单位组织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基本文案、课堂教学质量、课程考试考核、教学工作量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百分制打分)。教学环节考核:抽查近三年的毕业论文指导、试卷、实习指导、成绩登载等(按百分制打分)。考核结果于4月23日前(附件2)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5室(若附件1有修改的,请与附件2一并提交)。

(3)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考核:教务处组织核算或考核。

(4)免考核: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免考核。申请者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随附件2一并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5室。

4.其他事项:

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新进教师,第一年教学工作考核按照助教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张静(教学考核),电话:68252622。

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人:谌剑波(工作量核算),电话:68367555。


08114534fvag_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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