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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张翔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李忠夏教授联袂主讲“备案审查的宪法之维”

发布者:  时间:2025-09-30  浏览:


2025年9月26日,由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西南大学法学院主办,西南大学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法治研究团队(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研究团队)承办的备案审查大讲堂第4讲暨含弘法学论坛第58讲、西南大学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前沿讲坛(法学第20场)学术讲座在法学院顺利举行。北京大学张翔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李忠夏教授应邀联袂主讲“备案审查的宪法之维”。法学院赵谦教授主持讲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黄谷主任、王燚处长、代杰副处长、姜楠同志,重庆市北碚区人大监察法制委贺江主任、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张卫主任、北碚区司法局相关同志以及西南大学法学院师生共100余人现场参与了本次活动。

讲座开始前,赵谦教授对张翔教授、李忠夏教授应邀莅临学院讲学表示热烈欢迎,对二位教授长期以来给予西南大学法学院的关心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李忠夏教授从“备案审查的制度逻辑”“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的关系”“合宪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的不同维度”“不同审查模式的具体路径、强度和效力”“备案审查的余论”五个方面展开了精彩讲述。李忠夏教授阐明备案审查并非相应规范性文件生效的必备要件,提出区分备案时审查与备案后审查的现实意义。进而,从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之间既相互关联又存在本质区别的复杂关系出发,重点厘清了适当性审查的判断标准;系统阐明了三种审查模式中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和政治性审查在审查序列、方式及强度上的差异。报告最后,李忠夏教授强调备案审查制度对完善宪法监督、维护法治统一的重要意义,指出需要进一步解决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备案审查效力等问题,并展望了相关研究的未来方向。

随后,张翔教授重点阐释了“备案审查制度变迁的观念逻辑”“法律的合宪性审查”两方面的问题。张翔教授基于我国宪法变迁所揭示的对宪法监督制度的高度重视,提出了法律未被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双重动因,诠释了从“违宪审查”到“合宪性审查”术语转变背后反映的宪法监督理念调整;依托“交警查手机案”“强制亲子鉴定案”“出租车驾驶员准入门槛案”等典型案例,阐明了备案审查制度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现实意义;结合法官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立法实践,全方位论证了对法律草案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必要性,强调对已颁布法律开展合宪性审查的制度构建或许已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报告最后,张翔教授以“制度变迁源于观念变迁,观念变迁又推动制度发展”作结,深刻揭示了制度与观念之间的耦合共生辩证关系。

与谈环节,贺奇兵副教授着重探讨了赋予司法机关备案审查职能的可行性、地方性法规不能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背后逻辑、备案审查与不适当审查的关系以及备案时审查同备案后审查的矛盾处理等问题。李忠夏教授回应道:鉴于作为民意代表的立法机关地位天然高于司法机关,对司法机关赋予备案审查缺乏职能正当性基础;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与维护法治统一的需要,决定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不能违背行政法规;结合宪法、立法法具体条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备案审查无法涵盖不适当审查的结论。马涛副教授认为张翔教授的观点新颖、立意高远,并指出其深刻揭示了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价值及与公民生活的紧密关联性。

在提问互动环节,法学院博士生严雨辰、硕士生娄鑫玥、随志浩分别向张翔教授、李忠夏教授求教如何平衡备案审查的制度功能与法的安定性、如何处理备案审查结论溯及力等问题。两位教授均予以了细致解答。

赵谦教授在总结中对张翔教授、李忠夏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希望两位教授未来能够再次莅临法学院指导,为法学院的学子们授业解惑。讲座在全场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是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西南大学法学院持续推进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及其与备案审查实务交流融合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备案审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工作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智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