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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班选拔】西南大学法学院2026级涉外法治实验班选拔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8-20  浏览: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及“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西南大学法学院依托学科优势设立涉外法治实验班。

西南大学法学专业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6年软科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进入A学科序列。学院深耕涉外法治研究领域,2017年成立金砖国家法律研究院;2024年获批中希文明互鉴中心国际法学硕士专项,并于同年9月入选教育部第二批金砖国家联合研究院建设名单。学院与俄罗斯、希腊、美国、德国等多国知名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与多地法院、检察院及涉外律师事务所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2025年4月,首届涉外法治实验班正式开班,经选拔录取33人,生源质量优良。2026年,学校印发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系列文件,成立袁隆平书院,并启动特色创新实验班立项申报工作。法学院拟联合中希文明互鉴中心、外国语学院共同申报,进一步提升实验班建设水平。现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2026年学院继续面向法学院本科生开展选拔工作。

二、项目简介

(一)培养目标

涉外法治实验班的总体培养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为全面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以及国际竞争优势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高素质法治人才。

(二)毕业要求

(1)掌握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外语知识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能够准确理解涉外法治的基本原理、主要规则和前沿成果。

(2)具备过硬的自主学习能力、外语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术创新能力,能发现、分析涉外法治专业领域复杂疑难问题,并在学术研究和工作交流中加以解决。

(3)具备过硬的政治、道德、职业、身心素质和广阔的国际视野,有力支撑高素质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的综合素养要求。

(三)管理服务

(1)涉外法治实验班执行单独的特色培养方案,在班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2)涉外法治实验班师资由法学院专任教师、兄弟院校以及实务单位的实务专家担任,具体人选由学院统筹选派。

(3)涉外法治实验班优秀学生将有机会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到涉外法律实务部门实习、赴境外合作院校深造。

(4)涉外法治实验班由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并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前配备学业导师和实务导师进行针对性指导。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涉外法治实验班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教研室教师代表、团委书记、实践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涉外法治实验班班主任等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涉外法治实验班工作组,挂靠学院实践教育中心,统筹负责实验班学生的选拔、日常管理、学业导师及实务导师的工作协调、实验班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四、选拔标准与选拔方法

(一)选拔原则

涉外法治实验班选拔坚持自愿申请、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

涉外法治实验班面向法学院2026级本科生进行选拔。

(三)报名条件

申请涉外法治实验班的同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涉外法治职业认同与科学探究精神,本科毕业后愿意从事涉外法治相关工作或继续深造;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高强度学术与实务训练的身心素质;

3.英语水平达到高考英语130分以上(原始分)、雅思6.0分或托福60分。

(四)选拔人数

2026级涉外法治实验班录取人数为33人。其中,2026级新生录取人数为15人。

(五)选拔方式

法学院2026级本科生自愿报名,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线下面试。面试包括自我介绍、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三部分。TOEFL、IELTS等英文标准化考试成绩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选拔程序

1.学生在线填写个人信息、高考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涉外法治实验班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涉外法治实验班工作组对审核通过的同学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政治素养、外语水平、学业基础、逻辑思辨、综合能力等;

4.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并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实验班管理。

(七)面试时间

2026年9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报名链接:https://v.wjx.cn/vm/OUtTuBp.aspx#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周一)19:00

六、其他事项

1.在报名、选拔过程中,若学生提供虚假信息或存在舞弊行为,学院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2.学院纪委负责选拔工作的监督,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电话:023-68253192。

西南大学法学院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