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府指定的高级外国专家约翰•路德•罗杰斯(美)(John Luther Rogers)做客法学院,在法学院412室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一场精彩绝伦讲座——《合同法与全球化》。交流会由法学院邓瑞平教授主持,齐静副教授与大一、大二、研一、研二学生到场聆听了此次讲座。
首先,在内容讲解环节,罗杰斯教授从八个板块来展开《合同法与全球化》的讲解。其一,罗杰斯教授以全球化的历史切入主题,结合刑法指出全球化的多面性以及品牌的普遍性,并根据我国具体情况介绍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状况。其二,通过夏普起诉海信的案例指出普通法系和民法法系的区别,进而谈及国际商务和合同法的全球化。其三,罗杰斯教授分别指出普通法系和民法法系的合同原则,并结合自己刚来中国公司的经历说明了文化差异在合同使用中的重要性。其四,介绍1CISG——国际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提出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和类似的东西是否需要新的国际商务和合同法或标准。结合科技发展介绍智能合约,并指出数字化将会大大推动全球化。其五,罗杰斯教授介绍了在国际舞台上的合同谈判,其中谈到了跨文化规范及其对商务谈判的影响、跨文化的商业和道德考量:包括律师——客户特权等两方面问题。其六,在合同起草板块,罗杰斯教授从国际合同的一般起草技巧、雇佣合同及法律问题三个方面加以讲解。最后,罗杰斯教授展望了全球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就是否会有新的世界秩序以及中国在未来全球化中会扮演怎样的角色提出疑问。
其次,在提问环节,老师们和同学们热情高涨,罗杰斯教授也很开放的为大家一一解答。关于邓瑞平教授提出针对美国制裁华为的行为,之前所签订的合同该怎么处理的问题,罗杰斯教授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上升为国家问题,从国家安全方面入手看合同是否有效、无效或者是终止。关于全球化背景下律师该怎样适应这种趋势的问题,罗杰斯认为应该以面向全世界的心态,不断提高自己的英文水平,深入了解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区别以及文化背景,主动适应全球化的趋势。
最后,邓瑞平教授带领在场的全体同学以热烈的掌声感谢罗杰斯教授的知识与经验分享,为西南大学法学院的学子们带来新鲜的观点与更多的研究视角。与此同时,罗杰斯教授表达了他对重庆的喜爱。此次讲座同学们站在全球化的高度进一步学习了合同法,使大家受益匪浅。讲座在轻松而又和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法学院研究生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