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内评先评优实施办法》《西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党委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两优一先”)。
法学院党委获批优秀共产党员:张新民、王鹏尧,优秀党务工作者:唐静,先进基层党组织: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张新民,2005-2015年间担任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2015-2020年间担任西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曾被授予“优秀教师”、“重庆市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宣传先进个人”、“重庆市首届法治人物提名奖”、“北碚区首届‘碚城十佳人大代表’”等荣誉称号。
张新民同志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将自己的责任、热情、智慧奉献于三十多年的教学生涯中。该同志主持完成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级社科规划项目等;正式出版个人专著3部,主编专著4部、教材3部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立法方面的研究成果受到中央有关领导人和国家机关的高度评价。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优秀共产党员
王鹏尧,2015年于西南大学法学院学习至今,现攻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曾获西南大学本科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共青团员、西南大学辩论赛优秀辩手、本科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荣誉。
王鹏尧同志在研究生期间致力于本专业学术研究,以第二作者身份与导师合作发表南大核心(CSSCI)论文一篇,并担任西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出色完成了党员发展、支部党建以及学院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优秀党务工作者
唐静,自2010年入职西南大学法学院以来,任西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第二党支部书记,并自2018年起至今任西南大学法学院组织员,曾被授予“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唐静同志作为法学院专职组织员,扎实积累业务知识,努力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工作中服从大局,任劳任怨,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作为支部书记,积极带领支部委员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党员发展等工作,努力探索支部创新发展,带领支部党员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组织了“讲红色故事、传承红色精神”等主题党日活动。
先进基层党组织
——中共西南大学法学院党委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
中共西南大学法学院党委本科生第二党支部有3名正式党员、14名预备党员,胡婷同志担任支部书记,冯艺同志任组织委员,高秀芝同志任宣传委员。
该支部在支委会的带领下,在完成党务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一系列形式丰富的党务活动如法律援助活动、普法宣传活动、“学习红岩精神”参访革命烈士纪念馆活动、党的理论知识竞赛活动、党员同志讲党课等,提高了支部成员的参与感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深受学院党委和其他支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