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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朱庆育教授受邀主讲含弘法学论坛第59讲

发布者:  时间:2025-10-09  浏览:

2025年9月29日,西南大学法学院举办含弘法学论坛第59讲,特邀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庆育主讲“代理的法律结构”。论坛由西南大学法学院阳雪雅副教授主持,法学院林雪梅副教授和张海鹏副教授担任与谈人,90余名师生参与本次论坛。


朱庆育教授从代理中的法律关系、代理权类型及形式和无权代理及其转化三方面展开系统阐述。首先明确代理分为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拆解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的 “契约关系”、厘清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 “授权关系” 及作为委任人与受任人的 “基础关系” 这三重核心法律关系。进而依据《民法典》第 162 条确立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核心规则;接着细化代理权的类型与行使限制,结合民法典详细解释共同代理、代理人的自我行为及复代理权。最后梳理无权代理及其转化规则,同时结合相关规定明确特定情形下单位的民事责任,清晰地呈现了代理法律制度的逻辑脉络、规则要点与实践适用标准。

与谈环节,林雪梅副教授着重交流了重大生态灾难个案中政府向相关机构授予代理权相关领域的问题,并表达了把代理制度运用到新的实践场景中的期望。张海鹏副教授对朱庆育教授阐述的法学学习的核心方法表示高度赞同,同时提出了代理制度在理论和实务层面上还存在一定分歧,尚未形成完全的共识,还需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最后,阳雪雅副教授作总结发言,感谢朱庆育教授带来的学术分享与深度交流指导,认为本次论坛通过专家讲解和学者互动,为师生提供了兼具学术启发与实务指导的交流平台,将有助于推动广大师生进一步就民法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供稿:王一丁、郑超

供图:岑若曦

来源:法学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