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晚,西南大学财税法读书荟2024-2025学年第12期(总第22期)于法学院116会议室如期举行。法学院叶金育教授,国家治理学院王昊宇博士,以及全体财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参加本次读书荟。
本次读书荟由2024级经济法学硕士周灵慧主持,2024级法律硕士田偲进行论文汇报,2024级经济法学硕士向宣竹进行论文提纲汇报。

田偲同学聚焦水资源税税收减免论题,首先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文本进行梳理,其次提出减免税授权有违税收法定之嫌、减免情形缺乏地区差异性考虑、减免规范欠缺体系性内容建构等问题,再次以形式、实质和技术三个维度为切入点,确定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比例原则为水资源税税收减免的设计基准,最后从改造税收减免授权条款、优化税收减免适用情形和调整税收减免内容建构三方面实现水资源税税收减免规范的再造。

向宣竹同学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的金融条款,首先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中金融条款的规范进行整理,提出促进型立法条款主导、金融条款嵌入差异显著、金融工具不一、保障机制缺位等问题,其次对金融条款植入生态环境法典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进而明确生态环境法典中金融条款的嵌入理念,最后对生态环境法典的金融条款进行分层嵌入与体系协同的设计构想。

针对两位同学的汇报,与会硕士生从规范表达与逻辑架构两个方面分别发表建议。形式上指出论文存在语句表述通顺性不足、可读性不强等问题;逻辑架构方面,同学们提出需注意段落之间的过渡衔接、论述应紧凑主题、不能过于泛化等建议。
王昊宇博士首先对两位同学的汇报表示鼓励与赞同,但同时指出论文仍有较大完善空间,其次,提示田偲同学注意限定研究范围,在内容上注重思考水资源税税收优惠是基于背景设置,通过什么形式予以表现,最终能够达成怎样的税收调控效果。最后,提示向宣竹同学在金融工具与金融条款之间明确论文的研究对象,针对金融条款和金融工具的研究方式有所不同,也不一定能够得出相似的研究结论,对金融条款植入生态环境法典的研究应首先确定文章研究结论的预期走向。
叶金育教授首先肯定了同学们的写作状态,提示同学们写完初稿之后要反复修改以达到最佳。其次,建议田偲同学在对水资源税税收优惠进行规范整理时应把握好以下税收减免的类型、情形、适用程序和部门协同要求等支撑点,在理清税收优惠规范的税法特征后再做进一步的研究推进。最后,针对向宣竹同学的论文,表示该论题属于具有高难度的前沿话题,可以考虑适度优化研究范围与限缩研究预期结论,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为基础,致力于勾勒体系化的金融条款。同时,建议要充分利用团队成熟的“规范实证”研究方法,找准问题,强化说理,厘清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