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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经济法学第十七次学术沙龙顺利举办

发布者:  时间:2023-10-02  浏览:


930上午,学院经济法学第十七次学术沙龙在法学楼409会议室顺利举办。张新民老师叶金育老师、杨茂老师、杨复卫老师、周海华老师、向超老师和邹新凯老师参加此次学术沙龙并对文章进行评议,路雯和徐思遥两位同学进行成果展示,学院十余名研究生参加,会议由硕士研究生王馨翊主持。

路雯报告了《环境法典中税收规范的布局安排与体系构造——以环境税收规范整理为基础》一文。该文基于税收对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的重要作用,提出有必要在环境法典中创设税收规范。以我国环境税收规范整理为基础,发掘其中的文本共识与缺憾,指出其违反了体系化原理,影响了税法与环境法之间的有序衔接。文章提出要遵循法律体系化要求与税法、环境法之间的协同准则,以优化环境税收规范体系为目标,初步搭建环境法典中税收规范的体系结构进而在环境法典中采用“总则+分则”式立法布局与混合型立法规则对税收规范文本进行具体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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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硕士研究生路雯)

随后,6位老师对其进行评议。张新民老师肯定了路雯同学的专业基础和论文写作逻辑,建议对文章标题和结构进行优化,在内容上完善税收规范在法典中的布局安排以及理由,说明环境税和资源税两者之间的关系。向超老师建议对本文大标题和文中的一级、二级标题再进行细致雕琢,使标题更加凝练,对于文中所提到的建议与措施部分,可以进行详细的说明。周海华老师建议在法律规范的制度安排上可以借鉴他国的经验,并关注法典在实际推行中所遇到的障碍和挑战对行文过程中所引用的算式和专业术语进行注释解释,使文章论证更加严密完整。

文本框: (图7:硕士研究生徐思遥)徐思遥报告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的立法检视与完善路径》一文。文章检视当前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践,部分地方立法不健全和补偿办法在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程序上的不足成为制度有效运行的主要障碍。提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是自然保护的目标,充分发挥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在协调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张力,加强补偿资金保障机制的建设以推动地方立法拓宽纳入致害补偿的野生动物范围和损害范围,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进行补偿程序的设定以完善现有补偿机制,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并助推野生动物保护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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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5位老师对文章进行评议。邹新凯老师建议其在论文创作背景中可从法律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三个角度进行分析。叶金育老师建议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要及时关注法学学科论文写作的要求,论文创作要置于法学语境下进行讨论,论文用词要做到规范准确、指向明了,参考文献要做到博采众家之长,关注国内外的专业法学文献和专著。论证逻辑应更加清晰,说理过程应更加完整。杨茂老师建议在完善论文所引用的基础理论之后,对研究对象进行限缩,仅文中提到的补偿规则而言便有很多可以研究的内容,可以从中选取一个角度进行切入,使文章重点突出,逻辑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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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汇报结束之后,叶金育老师作总结发言。叶老师鼓励在座的各位同学要勇于突破,敢于接受自己现阶段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改进,戒骄戒躁,通过不断的学习,创作出更加优秀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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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沙龙以学会友,旨在通过友好的学术交流锻炼同学们的写作能力与思辨意识,为学术论文写作打下坚实基础。老师们依次对分享内容进行点评,与会同学也对于分享内容提出了自己的困惑与见解,提出了不同的建议。本月经济法学学术沙龙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