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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西南大学法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公告

发布者:  时间:2020-09-29  浏览:


欢迎报考西南大学法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院今年拟接收推免生40名,其中法学硕士12名(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各2名),法律硕士(非法学)20名,法律硕士(法学)8名。欢迎校内外取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现将我院2021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接收条件

1. 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拟接收的推免生应是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报名与复试流程

1. 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完成网上报名,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复试与接收

(1)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2)学院审核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组建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的形式和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3)凡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4)学院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入学时我院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三、奖励政策

1.按学校现行政策,所有研究生进入新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2.按照《西南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对接收的推免生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标准设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3000元/人。

3. 学院在学校“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办法基础上,另设立院长奖学金。

(1)来源于“一流大学”建设计划高校的推免生,奖励5000元/人;

(2)来源于“一流学科”建设计划高校、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推免生,奖励3000元/人。

获得院长奖学金的推免生,可优先满足其导师选择志愿。

四、其他说明

1. 我院全日制专业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

2.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3. 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院将于明年随其他录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5.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请关注后续通知。

6.若学校和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推免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7.咨询电话:023-68251152,周老师;023-68250724,赵老师。

 

西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