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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学院师生赴秀山巨丰堰参加重庆市水利局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发布者:王卓  时间:2025-05-27  浏览:

为进一步推进民法典宣传,加强水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5月26日上午,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秀山县政府、秀山县水利局联合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共同开展了2025 年“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之走进秀山巨丰堰活动。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总监罗洪治,秀山自治县政府副县长陈茂,重庆市水利局政法处处长苏蘅,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付琴,秀山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刘小俊以及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师生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午9点,主会场普法活动在秀山县人民法院正式展开。本次普法活动创新采用主题辩论的形式进行,聚焦“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应以工程建设/制度建设为主”主题,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与重庆市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混合组队展开辩论。重庆水电职院学工部(学生处)副部长张可担任本场辩论赛主席。正方从水利工程修缮、防洪设施升级等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紧迫性,反方则结合相关法规,强调制度规范对遗产长效保护的作用。紧张的辩论结束后,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总监罗治洪、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付琴、秀山自治县政府副县长陈茂组成的点评组对同学们进行点评。他们首先高度评价了同学们的精彩表现,同时指出在水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工程建设与制度建设需协同推进,重点是要厘清水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权责关系。

辩论结束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徐婷婷为到场人员进行了民法典普及宣讲,聚焦土地承包、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通过条文解读与案例结合的方式,向村民讲解权益保障、纠纷化解等法律知识。


上午11点,在秀山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刘小俊的讲解下,学院师生与水电院师生沿着秀山巨丰堰历史脉络对法治保障水文化遗产展开深度调研。从渠首出发,途经渠首遗址、五拱桥渡槽(村民自治碑)、三拱桥,在五拱桥渡槽,斑驳的村民自治碑引发关注,大家现场研读碑文中“按田分水,违者罚米三斗”等条文,感叹民间法对水利工程的保障。秀山县水利局表示,未来希望深化校地合作,推动水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作为西南大学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此次活动以水文化遗产保护为切入点,校地联动、多方协同。法律社联动辩论队,创新普法新形式,“辩论+普法”将专业法规转化为群众能理解、可应用的知识,在思辨中找寻乡村法治建设方案。

供稿:李佳 沈慧琳

审核:王卓、范卫国、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