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9日上午,西南大学财税法读书荟2024-2025学年第10期(总第20期)于法学院116会议室如期举行。法学院叶金育教授、国家治理学院王昊宇博士以及全体财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参加本次读书荟。
本次读书荟由2024级经济法学硕士向宣竹主持,2024级经济法学硕士周灵慧进行论文提纲汇报。

周灵慧同学围绕《碳排放权交易统一立法目的条款构想》论题,首先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试点规范文本出发,系统梳理了现行目的条款的核心共识与地方差异。其次,探讨了立法目的条款设置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目的统一的必要性。最后,基于“重视交易要素:发挥市场作用”、“坚守法秩序统一:与环境法衔接”,“接轨国际趋势:借鉴域外经验”的条款设计基准,文章提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范文本的立法目的条款建议范式。

针对周灵慧同学的论文汇报,与会硕士生从规范表达与逻辑架构两个维度展开探讨。形式上指出论文提纲存在标题表述规范性不足、用词准确性欠缺等问题;逻辑架构方面,同学们则建议考虑增设“问题凝练”部分、调整设计基准、突出目的条款设置的创新性等。
王昊宇博士首先肯定了针对目的条款设置必要性的探讨价值,但同时指出需进行理论上的深拓,应该充分说明法律规范中设置目的条款的功能意义。其次,提示周灵慧同学注意厘清“立法目的条款”与“目的条款”的内涵与区别,针对法律与其他法规的规范属性不同区分定性目的条款在文本中的体系性价值。最后,针对其提纲完善提出了具体的调整思路,包括增加问题凝练部分,将域外经验作为素材穿插在其他部分的论述中,明确条款设计中“直接目的”、“间接目的”与“根本目的”的逻辑关系,以及说明目的条款中的目的要素与依据要素的关系。

叶金育教授认为目的条款研究是具有高度学术含金量的话题,对周灵慧同学的选题予以肯定,并针对其论文提纲具体表达以下五个提示点:一是优化论文标题以消除歧义;二是在文本检视后增设问题凝练部分,以强化目的条款统一必要性的论证链条;三是建议将设计基准部分调整为影响条款设置的要素分析;四是强调制度设计需做到形式实质相统一,即条款设置应先明确“落户”何处,再予以具体拟定;五是建议对目的条款的层次划分进行系统性重构。此外,叶金育教授特别强调,同学们在进行学术研究中应立足自身和团队专长领域,寻求规范性与创新性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