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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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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晓彦

发布者:  时间:2025-01-10  浏览:


【基本信息】

段晓彦,汉,河南南阳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2001.09-2004.07,南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学习;

2004.09-2007.06,四川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史,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8.09-2011.06,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攻读博士,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3.02-2013.08,台湾辅仁大学访问学者;

2013.12-2018.04,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2018.02-08,台湾东吴大学访问学者;

2008.07-2016.09,福建江夏学院工作,先后聘任助教、讲师、副教授;

2016.10-2024.09,福州大学法学院工作,先后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

中国法制史、近代中国民法史、司法制度史

【代表性项目】

1.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主持人;

2.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主持人;

3.2019年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委托课题,主持人;

4.2021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5.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主持人;

6.201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5批面上资助项目,主持人;

7.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项目,主持人;

8.2017年福州大学“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项目,主持人。

【代表性论文】

1.“《大清现行刑律》与民初民事法源:大理院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适用”,《法学研究》2013年第5期;

     2.“民初大理院民事裁判中的‘条理’”,《法律科学》2023年第4期,后由人大复印资料《法理.法史学》全文转载;

     3.“物权债权区分论在近代中国的继受——以民初大理院民事裁判为中心”,《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5期;

     4.“名称、内容、性质:‘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三点辨正”,《法制与社会发展》,2018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法史学》全文转载;

     5.“‘陪审’一词的西来与中译”,《法学家》,2010年第6期,后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

     6.“民初大理院民事裁判中的‘礼’”,《原道》2016年第29辑,东方出版社;

     7.“检察文化的儒家思想渊源——以儒家典籍中‘察’字为中心的考析”,《北方法学》2013年第3期;

     8.“‘比较热’下的冷沉思——中西比较法在法律史研究中运用状况之评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代表性专著】

1.独著:《刑民之间:“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版。

2.合编:《中华大典·法律典·法律理论分典》,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巴蜀书社

【代表性获奖】

1.2021年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2017年福州大学“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

3.2016年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4.2015年第四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二等奖;

5.2014年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奖励支持计划。

【联系邮箱】

dxy8199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