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张步文,男,汉族,四川省开县(今重庆市开州区)人,中共党员,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曾任西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
【教育背景】
1984.9-1988.7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法学学士;1992.9-1995.7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硕士;2001.9-2004.7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9年,在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访学。
【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主讲课程】
刑事诉讼法、证据法
【学术兼职】
1.重庆市人民政府第四届立法评审(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2.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3.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法建办、重庆市法学会、重庆市“六五”普法学法用法讲师团成员
4.重庆市人民政府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
5.重庆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代表性成果】
(一)代表性项目
1.主持,司法部2009年规划项目“群体性事件中的罪与罚”(09SFB2021)
2.主持,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中美刑案错判与救济机制比较研究”(09YJA820063)
3.主持,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黑恶势力生成防控与治理”(10XFX010)
(二)主要论文
1.《审判委员会制度亟待改革》,《中国律师》1997(10)
2.《论人民检察院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国律师》1998(8)
3.《正确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之“艰难情势”》,《当代司法》1998(9)
4.《不诉而审 无辩而判:“虹桥”案审判中的败笔之作》(与杨加明合作),《中国律师》1999(8)
5.《中国刑事侦查法制革新之构想》,《河北法学》2004(2)
6.《刑事侦查政策评述》,《河北法学》2004(2)
7.《论“法外侦查”制度》,《河北法学》2004(2)
(以上三篇文章,编辑部认为属同一主题,决定同期刊发)
8.《权力的性质、伦理与和缓》,《社会主义研究》2004(3)
9.《“双规双指”:相对合理性与适法有限性》,《河北法学》2005(1)
10.《安全优先:侦查权的价值、功能与目的》,《河北法学》2005(9)
11.《论证据规则中“众所周知的事实”——基于社会语境与司法语境的分析》(合作),《学术界》2009(5)
12.《刑事侦查权涵义多样性初探》,《河北法学》2004(11)
13.《略论最高法院初审管辖权之废革》,《甘肃社会科学》2004(3)
(三)著作
1.《司法证明原论》,商务印书馆2014年
2.《刑事侦查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
3.《宪法政治研究》(第二主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
4.《英国成文证据法》(参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
(四)代表性获奖
1.2008年7月,《宪法政治研究》,重庆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2018年6月,《司法证明原论》,获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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