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校〔2019〕370号)《西南大学本科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西校〔2019〕371号)《西南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西校〔2019〕372号),依据《西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考评细则》(2022)《西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评小组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核,拟推荐:罗晓依等10名同学参评西南大学一等奖学金;章佳佳等24名同学参评西南大学二等奖学金;王爱华等52名同学参评西南大学三等奖学金。经自主申请、综评小组评议、学院审核,拟推荐:2019级行政一班等4个集体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廖浩伶等84名同学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刘芷慧、刘润之、孙美辰、谢海蓉、李亚涛、郑迅捷6名同学参评创新创业奖;刘芷慧同学参评优秀学生标兵。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10月20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张梅反映。联系电话:68251408。
附件: 西南大学法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doc
西南大学法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docx
西南大学法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docx
西南大学法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