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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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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四支部组织生活会报告

发布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7-10-15  浏览:

20171013日下午3点,法学院本科第四支部在法学院刑法教研室组织召开党组织生活会,集体学习了《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以及当代党员2017年第18期《主题当日让党性锻炼“大熔炉”烧得更旺》和党员发展流程,本四支部所有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付小容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当代党员2017年第18期《主题当日让党性锻炼“大熔炉”烧得更旺》、党员发展流程,后各党员踊跃发言,交流讨论了各自的学习体会。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坚持党员标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季斯雨同志发言表示,在现在的和平大环境下,我们基层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较过去革命年代的确有所松懈,重温党的纪律,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时代在改变,党性永远不会变。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是关于党员选举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通过对党内选举权利、选举范围、选举期间、提名和选举规则、选举的实施方式、选举结果的确定规则和流程以及选举的监督处分规则的规定,它明确了党员的选举权利,健全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度,完善了党内选举制度。

会上,付小容同志还强调了组织生活会对基层党建工作和锤炼党员党性,加强党员政治思想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指示和精神的重要性,应该也必须被重视和严肃对待,要求党员要有《主题当日让党性锻炼“大熔炉”烧得更旺》作者的觉悟,严肃认真对待每一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通过这次学习,各党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党组织纪律、党组织选举工作和党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严肃性及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的认识,为我支部接下来发展大一新生党员工作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