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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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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律硕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暨“以《人民的名义》论党员的幸福”演讲比赛顺利举行

发布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7-05-12  浏览:


20175121600,法学院法律硕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暨“以《人民的名义》论党员的幸福”演讲比赛在西南大学法学院38110召开。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参加了此次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新民、副书记胡建出席了此次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杨攀老师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并开展“以《人民的名义》论党员的幸福”演讲比赛。

首先,通报了上级要求和我支部的党员学习情况。支部副书记张露苇宣读了《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以及《西南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细则》,集中学习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深刻领会学院党委集中学习会的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又一次动员和部署,为高等教育战线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化法学教育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其次,为进一步提升党员的党性,组织开展“以《人民的名义》论党员的幸福”演讲比赛的活动。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后,介绍到场来宾。此次主题演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党小组为基本单位,先进行小组内部初步选拔,第二阶段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决赛。经过党小组选拔,共计11名选手参与决赛。选手抽签后开始演讲。参与者既包括正式党员,还包括积极分子,选手们激情澎湃的演讲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让会场气氛一度达到高潮。

最后,为获奖选手进行颁奖并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经过激烈的角逐,苏盼盼同志凭借扎实的准备和极强的感染力获第一名,张也、刁晓涵获得第二名,李思明、叶兴明、龙漪翰同志获得第三名。

在选手演讲比赛之后,支部书记杨攀老师对选手的表现给予高度肯定,并且结合演讲内容谈了自己的感想:党员的幸福可以理解为作为党员的个人的幸福。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深思《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祁同伟等的腐败和陈岩石、易学习等党员不忘初心、为民奉献背后的思想动机,可知幸福是将良知贯彻到自己的言行中,付出不考虑回报。过于关注外在的回报与评价,社会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很容易导致迷失初心。付出的最高境界是全心全意付出,这是做人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内心的安宁和充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的幸福。党员应当将为民付出作为评判是否幸福的标准,应当激励自己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种幸福是一个过程,起点幸福并不等于过程和结果幸福,须常记“吾日三省吾身”,知不足方能谦虚谨慎,“言寡尤,行寡悔”作合格党员。

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反思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各种角色党员的动机,思考是什么思想支撑一个人成为一个正面形象的党员即一名合格党员,如何培养和维持这样一种好的思想,以引导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本次活动得到学院党委的大力支持,一方面落实了上级的要求,同时也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贴近学生党员的生活实际和法律职业特点。本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将制作为“党员的幸福”微视频供党员学习。

“以《人民的名义》论党员的幸福”主题活动中的“党员的幸福感悟”撰写、讨论和评选正在进行中,将于6月中旬评选出优秀感悟”,制作为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