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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刘练军教授做客备案审查大讲堂、含弘法学论坛

发布者:  时间:2025-04-25  浏览:

 

20254月20日上午,由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西南大学法学院主办,西南大学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法治研究团队(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研究团队)承办的监督宪法概念的理论溯源与内涵展开学术讲座,在38教110室顺利举行。本次学术讲座为备案审查大讲堂第2讲暨含弘法学论坛第53西南大学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前沿讲坛(法学第19场),由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练军做主题报告。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法治研究团队首席专家赵谦主持了本场讲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主任黄谷、西南大学法学院师生共100余人现场参与了本次活动。

 

讲座伊始,赵谦教授简要介绍了刘练军教授对西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发展长期以来的帮助及其学术成就,并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

 

刘练军教授围绕“监督宪法概念的理论溯源与内涵展开”“宪法的传统划分”“监督宪法理念的提出”“监督宪法的理论渊源”“宪法的时代使命”“宪法监督的中国方案”五个方面展开了精彩报告刘练军教授路阻传统宪法的类型化划分,从资本主义宪法的自由价值理论谈到社会主义宪法的类型化争论,引出宪法分类的核心标准是国家权力架构而非公民权利清单的独到观点,并结合中国宪法的特点提出了“监督宪法”这一全新的原创性概念。进而,从人民民主专政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中国式现代化的表述演进、中国式合宪性审查等方面,全方位诠释了“监督”作为我国权力配置枢纽型装置所起到的核心作用。报告最后,刘练军教授强调监督宪法理论的价值不仅是学术范式的创新,更在于为解释中国宪制实践提供了本土化分析工具,该理论对我国宪法本土化概念体系的形成具有启示意义,并展望了相关研究的未来方向。

 

在与谈环节,马涛副教授指出刘练军教授的观点不仅让我们对宪法的理解进一步具象化,同时还在分析论证的角度上更加豁然开朗;贺奇兵副教授讨论了“监督”的核心作用如何体现,以及解释论与立法论分别如何展开写作等话题。刘练军教授予以了回应:从国家宪法来看,国家机构架构是关键,“监督”更是国家机构部分的核心关键词在法学研究中无论是立法论还是解释论,都有其涉猎的相关领域研究意义。

 

黄谷主任认为刘练军教授的主题报告观点新颖、立意高远,且充满正能量和制度自信的目标导向。他介绍了重庆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情况,指出备案审查监督是地方实施宪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制度层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刘练军教授同时表达了对重庆市备案审查工作的高度评价与期许。

在提问互动环节,硕士生随志浩和严雨辰分别向刘练军教授请教“行政宪法”的提法是否可行党规国法体系如何建构等问题刘练军教授均逐一、细致地予以了解答,并分享了一些独到的观点

讲座最后,赵谦教授总结了刘练军教授“监督宪法”论证脉络对其精彩讲座表达了感谢,并希望未来能够再次莅临法学院指导交流,为法学院的学子们授业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