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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文件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0-09-19  浏览:

法学院07、08、09年级各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完善育人机制,西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学生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西南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西校〔2007〕247号)、《西南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西校〔2007〕248号)和《西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西校〔2007〕249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法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开展2009-2010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09-2010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云凯      

成  员:王  轶   刘汭雪  

各年级由辅导员成立年级考评小组

各班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班级学生考评小组(不超过8人),须有:班长、支部书记 、学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学生代表

 

二、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原则、标准及日程安排

1、本次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和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2.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3各班学生综合考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先依据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评选国家奖学金;再根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综合考评排名在前25%的学生中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最后按参加综合考评总人数25%的名额在余下学生中依次产生学校一、二、三等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兼得学校奖学金。

4严格按照名额和比例评优评奖,《法学院2009—2010年奖学金、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5、参加综合考评的学生个人须填写《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综合考评登记表》,学院负责填写《西南大学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西南大学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情况一览表》,学生集体和个人负责填写“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审批表,申报 “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的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被评定奖学金的,需要填写登记表(表见“学工在线”—“文件下载”),上交学院由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后盖章报学生工作部(处)。一个人不能获得一项以上的先进个人称号。

6、综合测评标准及评优评奖具体标准参见《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见附件二)

7、程序及日程安排:(见附件三)

 

三、其他

1、本次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各班要与学院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万无一失。坚决反对和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2、为保证本次评优评奖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学院接待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23-68251408

 

 

西南大学法学院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