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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违法的内涵与判断逻辑”学术讲座简讯

发布者:  时间:2024-04-23  浏览:

  421日,西南大学法学院含弘法学论坛第40讲暨刑事法学术沙龙第4期在38110室顺利举行,由华东师范大学钱叶六教授做题为“刑事违法的内涵与判断逻辑”的主题报告。西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邹兵主持了本场讲座,学院郝川教授、付小容副教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古卫爽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师生130余人现场参与了本次活动。

讲座开始前,邹兵副院长向大家简要介绍了钱叶六教授的基本情况和学术成就,并代表学院向钱叶六教授莅临讲学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

钱叶六教授围绕“刑事违法的内涵与判断逻辑”这一主题,从违法判断的一元论、违法判断的多元论、法秩序统一的内涵、刑事违法性独立判断原理的实务考察四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的论述。报告伊始,钱叶六教授以实务中关注的销售水果味电子烟案为切入点,介绍了刑事违法判断从一元论到多元论的理论变迁过程。他指出,严格的一元论主张违法判断标准的一致性,忽视违法性在不同法域的差异性、具有导致不同法律固有目的落空的风险。缓和的违法一元论采用“一般违法性+可罚违法性的双阶构造,主张刑法上的违法性对民事、行政违法具有从属性,但刑法的补充性并不意味着刑法对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的从属性。违法多元论则认为包括刑法在内的各个法领域的违法性判断具有相对性。接着,钱叶六教授以违法性判断多元论为指引,阐述了违法相对性与刑法评价的独立性。此外,钱叶六教授认为法秩序统一的核心含义在于合法性评价的一致性,并结合帅英保险诈骗案、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等典型案例对刑事违法判断的实务问题进行考察分析。报告最后,钱叶六教授对本次讲座的核心观点进行总结:一是法秩序的统一是指不同法域间的合法性评价应予统一。二是刑事违法的判断有其独立性或者相对性。三是刑法上的特别违法,其前提必须是该行为符合刑法中的构成要件。

在与谈互动环节,学院郝川教授、付小容副教授、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古卫爽对钱叶六教授的讲解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进行了交流讨论。三位与谈人对于刑事违法判断的相对独立性问题提出了疑问,并与钱叶六教授进行了交流探讨。对于在场师生提出的其他问题,钱叶六教授均耐心予以解答,并再次强调了刑事违法独立判断的意义。

讲座最后,邹兵副院长做了总结发言。全场师生以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钱叶六教授的感谢,并希望钱叶六教授未来能够再次莅临法学院做客,为法学院的学子们授业解惑,本次讲座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