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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论坛】“‘基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学术讲座简讯

发布者:  时间:2023-03-29  浏览:

2023328日晚上19点至21点,由西南大学法学院主办、西南大学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法治研究团队(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研究团队)承办的“‘基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学术讲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38110室顺利举行。本次学术讲座为西南大学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前沿讲坛(法学第11场)暨含弘法学论坛第22讲,由中国政法大学赵鹏教授做主题报告。法学院副院长邹兵副教授主持了本场讲座,法学院师生及其他院校师生15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与了本次活动。


赵鹏教授围绕“‘基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这一主题,在介绍主题背景的基础上,从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这一具体场域来切入。报告伊始,赵鹏教授回溯了“基于权利”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之起源,结合个人信息保护在美国、欧盟与我国的法制化进程,详细阐释了“基于权利”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核心要义。继而从“基于权利的保护方法的不充分性”和“基于权利的保护方法在某些领域可能僵化”这两个方面,来进一步探讨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转型及其主要原因。还尝试梳理“智能网联车获取行人同意的可能性”和“科学研究适用目的约束原则的挑战”等方面的具体案例,来列明“基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并立足于对域外及我国学者既有研究的回溯,概括得出“宏观:用‘风险预防’论证公共维度出发的个人信息保护”和“微观:用‘风险’来论证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弹性化”这两项主要观点。在介绍“风险预防”的意义时,赵鹏教授围绕个人信息的承载功能,强调“风险预防”应当凸显“为个体权益保护创造良好的‘环境’”和“为集体利益的保护拓展空间”这两项基本价值。最后,赵鹏教授从“意义”与“挑战”这两个方面,针对“客观评估风险的难题”和“与基本权利的保护方法的协调”探讨了个人信息保护方法的可能路径指引。


房香荣副院长结合实证案例事例,以“‘基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范式”为切入点,对赵鹏教授的精彩讲座展开了系统、全面地与谈发言。

在提问互动环节,邹兵副院长、贺奇兵副教授、孙悦老师、索逸凡硕士生、姚天琪本科生、朱江波本科生分别向赵鹏教授提出了一些疑问:如何实现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弹性化在不同场景的适用;义务弹性化之后是否会带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风险;如何理解“基于权利”与“基于风险”这两种方法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关系;能否认为“基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方法”颠覆了风险评估与管理的事实价值二分思维;如何实现敏感个人信息领域场景理论的规程化;弹性行政该如何面对基于多元需求的个人信息处分权。赵鹏教授均逐一、细致地予以了解答,进一步深入阐述了一些独到的观点,并再次强调了“‘基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时代意义。

讲座最后,邹兵副院长做了总结发言。全场师生以最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赵老师的感激之情,并希望赵老师未来能够现场莅临法学院做客,为法学院的学子们授业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