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学术科研

当前位置: 首 页 > 学术科研 > 正文

【活动·论坛】“宪法功能的社会机理与中国模式”学术讲座简讯

发布者:  时间:2023-02-25  浏览:

2023224日晚上19点至21点,由西南大学法学院主办、西南大学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法治研究团队(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研究团队)承办的“宪法功能的社会机理与中国模式”学术讲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38110室顺利举行。本次学术讲座为西南大学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前沿讲坛(法学第9场)暨含弘法学论坛第20讲,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做主题报告。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法治研究团队首席专家赵谦主持了本场讲座,法学院师生及其他院校师生2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与了本次活动。

讲座伊始,赵谦教授发表开幕致辞,向大家简要介绍了李忠夏教授的学术成就,并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

李忠夏教授围绕“宪法功能的社会机理与中国模式”这一主题,在介绍主题背景的基础上,从我国宪法的功能转型这一具体场域来切入。报告伊始,李忠夏教授回溯了宪法产生的历史情境,结合契约论和自由主义论这两种宪法理论来源,详细阐释了宪法理论基础的内在张力。并从传统宪法功能对于调控社会的缺失出发,来进一步探讨现代宪法的功能转型及其社会原因。在分析宪法应对之策的德国与美国路径后,得出“有限度的社会调控无法跟上复杂社会的形势,这导致了宪法功能转型”这一结论。在介绍市民社会内在分化的复杂社会背景基础上,李忠夏教授围绕宪法应当调整好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之间立体关系的时代使命,分别就“国家调控”“功能分化”“个体自由”这三方面展开了精彩的讲解。在探讨中国与西方的立宪观念时,李忠夏教授从中国立宪的历史逻辑着手,来具体阐明“中国立宪从一开始就是社会本位”“中国宪法逐步强调基本权利制衡国家公权力的属性”“中国立宪与西方宪法功能转型趋势的殊途同归”等观点。最后,在探讨中国宪法的功能属性时,李忠夏教授分别从“国家建构的强调”“社会秩序的塑成”“个体利益的保护”这三个层面来具体展开,生动而精彩地讲述了我国宪法功能转型的可能制度设计方向。

马涛副教授从研究范式到观点论证,对李忠夏教授的精彩讲座展开了系统、全面地与谈发言。

在提问互动环节,孙悦老师、赵一平博士生、索逸凡硕士生、张晓函硕士生、朱江波本科生分别向李忠夏教授提出了一些疑问:国家干预社会子系统功能划分的正当性依据;系统论内部是否需要探讨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在宪法功能转型过程中,如何判断法律系统是否保持了自我指涉的反身运作;面对社会子系统不断碎片化这一趋势,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当有何变化,国家和社会的调控方式又将如何区别;强调宪法社会功能转型时是否会忽略宪法原有的精神要旨及文化意涵。李忠夏教授均逐一、细致地予以了解答,并分享了一些独到的观点。

讲座最后,赵谦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全场师生以最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李老师的感激之情,并希望李老师未来能够再次现场莅临法学院做客,为法学院的学子们授业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