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名) |
030101 |
法学理论 |
1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030104 |
刑法学 |
1 |
030105 |
民商法学 |
2 |
030107 |
经济法学 |
3 |
030109 |
国际法学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1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8 |
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组织管理工作,对考务管理、录取工作等负主体责任。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全程巡视,监督整个考核录取工作所有环节,执行招生工作纪律。
(三)复试工作小组
按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符合学院的其他具体要求。
五、复试安排
(一)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实时通知为准。
(二)面试环节由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组成。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1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90%
(三)体检:收到我院拟录取通知且同意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10月14日之前,考生需将体检报告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学院邮箱:3483999216@qq.com。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含单科)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经复试考核合格申请者,须于2024年9月28日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学院审核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七、奖助政策
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8251408。
九、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23-682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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