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法学院于2020年设“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1.以西南大学实际下达的国家招生计划数为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招收在职申请人。
3.除申请人是具有一定学术基础的高校教师且限招1人外,普通计划原则上不招收在职申请人。
4.在职申请人基本学制在全日制考生基础上增加一年。
二、组织领导
1.资格审核小组。学院组建资格审核小组,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综合审核专家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建综合审核专家组。综合审核专家组由学院遴选不低于五名教授(至少三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考核意见。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本科及硕士原则上均应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凡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4.科研水平符合下列条件:
(1)非在职申请人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SSCI(3区以上)外文期刊、A&HCI期刊不少于1篇,或者正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
(2)在职申请者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SSCI(3区以上)外文期刊、A&HCI期刊不少于2篇,或者正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
5.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不低于80分;(2)雅思不低于6.0分;(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百分制的不低于60分);(4)国家英语专业考试不低于60分;(5)WSK(PETS5)不低于60分;(6)有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经历(学习时间不少于10个月);(7)其他语种需通过相应语种的6级或以上水平考试。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西南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西南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以上提供材料均应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申报程序
1.“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所报考的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材料可以快递方式邮寄,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建议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法学院104办公室,查老师收,电话:023-68251152)
2.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于2020年3月6日前在我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3.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考核制合格生源参加综合考核。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六、信息公开
1.按学校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2.在西南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law.sw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注重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以面试为主,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考核材料,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等内容。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监督举报
1.申请考核接受全程监督。
2.举报渠道:
受理单位:法学院纪委
受理电话:023-68251408
受理邮箱:wscn@swu.edu.cn
西南大学法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