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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推荐重庆市2020年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本站编辑  时间:2020-04-22  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35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组织推荐重庆市2020年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优秀中青年专任教师。

(二)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师德高尚。

2.长期坚持教学科研一线,近3年独立讲授两门以上本、专科课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学生评价好。

3.基础研究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创造精神,具备开展本学科专业领域科研工作基础,具有发展潜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人选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具有创新点的高水平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正式出版专著、译著、教材。

2.主研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横向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排序前四),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市级及以上高校教师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良好。

三、推荐名额

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及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也可在一线教师中开展提名推荐,应着重在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年教师或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4月24日前,发送至fangjia1202@163.com)

(二)学院推荐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二级党组织进行师德师风考察,经学院评议推选和商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推荐

学校按评选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选(我校向重庆市推荐指标为6名),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教委。

市教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基础素质、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经市教委研究确定的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坚持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自觉接受监督,严把人选质量关。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称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推荐资格。申报材料包括:

1.《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书》(附件1)及印证材料一份,申报书与附件合并装订成册(印证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教材或专著封面目录、专利证书、个人或指导培养学生获表彰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此表本人承诺需签字。

2.重庆市第九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份此表需学院签字盖章。

3.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3一份。此表需学院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报送纸质件的同时,需发送电子件至指定电子邮箱(含印证材料扫描件)。

联系人:于建行、夏大飞

电话:6836795568252356

   邮箱:843799442@qq.com

 

附件下载:

22090914yvzq_附件1 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docx

22090923suza_附件2 重庆市第九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22090931b3q0_附件3 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docx

22090939gg18_附件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