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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西南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发布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9-03-22  浏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学校《西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三)招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的考核。

二、复试安排

(一)招生计划

法学硕士研究生拟招收40人,法律硕士拟招收50人,均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单独考试计划。

(二)考生复试资格

1.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第一志愿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见https://yz.chsi.com.cn/kyzx/kydt/201903/20190312/1772265387.html);

2)达到学校规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和单考考生;

3)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接受的调剂考生。

2.法律硕士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总分322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达到国家线的第一志愿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见https://yz.chsi.com.cn/kyzx/kydt/201903/20190312/1772265387.html);

2)达到学校规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和单考考生;

(三)复试名单公示

复试名单在西南大学法学院主页公示(http://law.swu.edu.cn/)。

(四)复试环节

1.报到

时间:20194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法学院38教学楼104办公室

报到提交材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成绩表、《西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及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调剂考生必须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每项50元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另收100元加试费。缴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西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详细流程图”(http://law.swu.edu.cn/s/law/xsxss/20190320/3674616.html)。

复试期间,自行到西南大学校医院体检中心或三甲以上医院(未在校医院体检的须将体检报告交至学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

1)法学硕士考生

专业

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法学理论

现代西方法理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国际私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

民商法学

商法学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451900—2200

笔试地点:法学院,详见报到期间38教学楼104办公室的公告。

2)法律硕士考生

笔试科目:法学综合(民事诉讼法学50分;经济法学5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461900—2200

笔试地点:法学院,详见报到期间38教学楼104办公室的公告。

3.面试

1)法学硕士

201946日上午830开始,法学理论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刑法学专业

201946日下午1400开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

面试地点:法学院,详见报到期间38教学楼104办公室的公告

2)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非法学)面试时间:201946日下午15:00—47

法律硕士(法学)面试时间:2019478:30开始

面试地点:法学院,详见报到期间38教学楼104办公室的公告

三、复试内容及标准

(一)复试计分

1.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

100%

专业素质和能力(70%

专业笔试(40%

专业面试(30%

综合素质和能力(20%

面试(20%

外语测试(1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70%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20%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测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方式为审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并对考生进行以面试为主要方式的直接考核,政考及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综合成绩计算与拟录名单确定

(一)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同一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下达的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如考生主动放弃,应提供书面申请。

(三)经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西南大学法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http://law.swu.edu.cn/)。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一)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督查检查小组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对复试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督查检查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督查检查小组核查后向考生反馈结果。

(三)考生监督电话:023-68251408

六、本单位保留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权利。


                                                                    西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