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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期西大法律实务·百君论坛《控辩审视角下的疑难争议案件分析》顺利举行

发布者:  时间:2023-11-06  浏览:

11月4日,由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23期“西大法律实务·百君论坛”在西南大学法学院701教室如期举行。

本期论坛的主题为“控辩审视角下的疑难争议案件分析”,本次论坛采取了“学生实战演练案件,专家现场指导点评”的全新形式,学生分别组成控辩双方,针对疑难案件开展模拟庭审活动,在法庭上围绕争点进行交锋,而后由实务专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并分享各自的诉讼经验。

本次论坛邀请了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亚东、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卢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广哲、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权力智、西南大学法学院实践教育中心主任范卫国等领导嘉宾参与。论坛由西南大学法学院实践教育中心副主任师索主持。

一、实战演练:东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论坛第一个疑难案例为“东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学生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就这一案件进行了实战演练。本次庭审由吴广哲法官担任审判长,六位同学分别担任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与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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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通过举示证据还原了案件事实,指控被告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辩护人则针对证据不足之处提出质证意见,提出不能排除被害人死亡是由其他因素导致的合理怀疑。在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直接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与“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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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实务专家就同学们的表现发表了指导意见。

卢佳主任以公诉人的视角指出了公诉方专业性方面的不足之处,从语言表述、逻辑层次、证据运用等多角度进行了点评并给出了宝贵的意见。卢主任提出:在宣读起诉书时要注重语气语调的轻重缓急,与法官要有眼神交互;在讯问被告人时要注重问题的设计与发问的技巧,抓住案件的核心关键快速发问;在举示证据时要重点证据重点举示,学会从重要的证据中发掘出关键的细节,在向法庭还原案件全貌的同时还要将问题聚焦于全案的核心事实;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要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围绕证据证明的事实,就核心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特别强调控方要做到客观、公正、理性、平和,具有国家公诉人的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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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智律师从辩护律师的视角对辩护方的辩护思路加以完善,指出辩护人要从罪名、量刑、事实等多角度尽可能地发掘能够为被告人出罪的合理理由,特别强调要抓住案件事实中的重要细节,形成对被告人有利的合理怀疑,同时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思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指控罪名的构成要件,对不符合之处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加以论证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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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广哲法官则站在法官的中立视角,分析了在案证据分别对控辩双方有利的部分,对如何把握有利证据并加以运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也对司法实践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应该具备怎样的素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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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汇报:孙某某污染环境案

论坛的第二个疑难案例教材为“孙某某污染环境案”,学生通过案例汇报的方式,从控辩双方两个视角向实务专家发表了自己的指控与辩护思路,并与专家们交流,就该案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汇报过程中,控方通过适用污染环境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事实中各个犯罪嫌疑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指控被告人孙某某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同时就“本案是否成立单位犯罪”“被告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职责要求”“犯罪链条下游分别处置不足3吨但总和超过3吨危险废物是否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等具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惑。辩方则正是以控方提出的疑点作为自己的辩护思路。

汇报结束后,三位实务专家对控辩双方的总体思路予以认可,并就同学们提出的争议焦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分别从控辩审视角提出了论证的思路与技巧。陈亚东检察长通过线上的形式表达了自己对此次庭审对抗活动的观点。他认为,案例模拟的训练可以让学生实际感受、理解、操作疑难复杂争议案件,更有助于他们对法律实务的理解,有效的将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

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给同学们提供了宝贵的庭审实践经验,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让同学们学会从控辩审三方视角看待疑难案件,提升了学生多角度的法律思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