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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兴洪副教授参加第二届中芬刑事法论坛

发布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8-09-05  浏览:

9月4日,第二届中芬刑事法论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芬兰赫尔辛基大学(University of HelsinkiKimmo Teppo Nuotio教授、Raimo Otto Kalervo Lahti荣誉教授、Sakari Kristian Melander教授、Sampo Tapio Lappi-Seppälä教授Saila Pauliina Kananen博士候选人北京大学梁根林教授、江溯副教授、王华伟博士后,中国会科学院大学林维教授清华大学劳东燕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劳佳琦副教授北京市监狱局尉迟玉庆主任以及中科金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邓昌智先生等十余位刑事法学者和实务专家出席论坛

 

我院赵兴洪副教授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了题为Prob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resent and Future(中国缓刑制度的现在与未来)的发言。他指出,在中国的主刑体系中,管制、缓刑和假释是最主要的三种监禁替代措施。但是,司法数据表明,中国法官最青睐缓刑缓刑是在中国适用最广泛的监禁替代措施。

 

赵兴洪副教授的发言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中国的缓刑法律及其实践。中国缓刑的实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法官宣告缓刑可以分为前提要件判断、实质要件判断、刑事政策判断三个步骤。从纵向看,中国缓刑适用率和适用规模都是一个逐步增长的过程。从横向看,中国缓刑规模与其它国家相比处于中下位置,仍有增长潜力。中国缓刑执行的内容是对缓刑人进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两个方面。其中,最硬性的规定主要是“两个8小时”。

二是中国缓刑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1)社区矫正内容没有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由于缺乏专业、全职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经费不够充足,社区矫正内容比较随意,工作人员只能力所能及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社区矫正内容趋同,与刑罚个别化宗旨偏离。(3)危险评估技术落后,危险评估沦为形式。

三是中国缓刑的未来。考虑到缓刑对刑罚、保安措施的比较优势,刑罚轻缓化的世界潮流,以及再犯危险预测技术对增加缓刑适用的推动力,赵兴洪副教授认为,中国有可能会进入一个“缓刑时代”,即大量适用缓刑并产生良好矫正效果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