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晚,由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和西南大学联合主办,西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西大法学“伦说会道”大讲堂第二期在西南大学法学院110教室如期举行。本期大讲堂主题为“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与思考”,主讲人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刘伟。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杜健勋副教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四部的刘昌强主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刘进副主任、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刘健生副主任、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刘成林律师以及西南大学法学院贺奇兵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应邀参与此次讲堂。大讲堂由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步文主持。
在主题报告环节,刘伟主任从“制度之基”、“重庆实践”、“问题反思”、“路在脚下”四个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展开了精彩的讲述。首先,刘伟主任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出台的背景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等进行了介绍。在重庆实践环节,刘伟主任认为,重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高点谋划、全面履职、成效初显”的特点,并向现场嘉宾和师生介绍了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维护舌尖上安全”等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和形成的经验。在肯定问题的同时,刘伟主任也对该项工作在制度设计、装备保障、人员配置等方面遇到的困境进行了揭示和分析。最后,刘伟主任表示,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之路就在脚下,检察机关要让思想引领前进之路,通过“提升能力、借智借力、强化保障”,不断在制度构建、装备支撑、队伍建设以及平台支持等方面下功夫,依法办理有质量、有影响、有生态效益的案件,为实现“天更蓝、水更绿、食品更加安全”的宏伟蓝图做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在嘉宾与谈环节,各与谈嘉宾也依次围绕报告内容,结合专业特长和自身经验分享了精彩的观点和看法。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刘进认为,公益诉讼适用范围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大,制度内容也会愈发成熟。同时,刘进主任从审判实务出发,就如何保障公益诉讼的刚性、效果最大化及法院中立性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刘健生认为,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应当有情怀并且准确定位自身职能。同时,刘主任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提出了如何评估检察建议效果以及如何解决公益诉讼裁判难以执行等现实问题。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四部主任刘昌强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应当把握“做实”、“有度”,处理好监督权与审判权的关系,不能越位,更不能越俎代庖。同时,检察机关需要与相关部门、机构协同推进,以实现双赢共赢的局面。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杜健勋认为,检察公益诉讼既要重“量”也要重“质”,实践中应当聚焦检察建议等措施的具体效果,着力解决检察公益在取证技术、证据使用等实践困境,继续完善公益诉讼证据制度。
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林认为,在检察公益诉讼下,诉讼结构不平衡以及诉讼效果如何评估等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此外,刘律师还结合实务案例,提出检察公益诉讼在考量可诉性的基础上,还应当认真思考裁判的可执行性。
西南大学法学院贺奇兵副教授认为,相比形式上公益诉讼的提起,检察公益诉讼更应当关注实质上行政违法行为是否得以纠正。贺教授结合自己在广安市检察院的调研经验,提出该工作需要继续在人才培养、厘清职责等方面下功夫。
在交流互动环节,在场师生向主讲人刘伟主任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思考。段小兵老师结合美国法上的理论,对诉前程序与起诉的关系提出疑问;孙娟同学对检察建议转化为起诉的标准问题提出了疑问;范卫国老师就如何协调环保组织与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能以及如何协调公益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的关系提出了疑问;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付艳律师对公益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与适用问题提出了疑问。对此,刘伟主任结合现行的法律规定与实践做法,对嘉宾与师生的疑问给出了专业、全面、独到的回应。
最后,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步文教授为此次论坛作总结发言。张院长再次向主讲嘉宾、与谈嘉宾以及全体师生的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表示感谢,认为此次讲座涉及领域广泛、主体多元、内容详实,是一次非常成功的报告。同时,张院长认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适用主体、举证责任、证据采信等既一脉贯通,也相互区别,需要学界与实务部门深化研究、协同解决,建议相关各方继续细化制度内容、搭建共享平台,努力推动该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张院长表示,希望各位嘉宾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西南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各类理论与实务论坛,让更多平台得以搭建、让更多资源有效融合、让更多主体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