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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西大法律实务·百君论坛在西南大学法学院顺利举行

发布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9-05-26  浏览:

2019年5月24日晚,由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和西南大学联合主办,西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期西大法律实务·百君论坛在西南大学法学院110教室如期举行。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青工委主任陈昱律师作了题为“庭审之辩——诉讼律师的策略与技巧”的主题发言。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如巧,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法庭庭长蒋陆军,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王东海,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徐志松以及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兴洪等作为与谈嘉宾应邀参与此次论坛论坛由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步文教授主持。

 

在主题报告环节,陈昱主任从诉讼准备、诉讼策略确定、庭审策略应用等方面展开阐述。报告伊始,陈主任声色并茂地讲述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并结合案例告诫同学们要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出发,善于发现案件细节和准确设计讯问内容。接着,陈昱主任从梳理案情、提出疑问、补充证据、法庭阅卷、查询法规等方面,详细地介绍了律师如何具体准备诉讼策略。其中,在诉讼策略准备上,陈昱主任结合所办案件,运用“围魏救赵”“隔山打牛”等成语诠释了各诉讼策略的具体含义;在庭审策略运用上,陈昱主任以美国总统林肯所办案件为例,讲述了律师如何在事实梳理和法律运用上下功夫,确保庭审辩护与代理的专业性与全面性。最后,陈昱主任表示在庭审这一航程中,律师应当通过策略和技巧把航线描绘成一幅美丽的航海图,最终达致维护当事人利益的终点

 

在嘉宾与谈环节,各与谈嘉宾也依次围绕主题报告内容,结合专业特长和自身经验分享了精彩的观点和看法。

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吴如巧教授认为,基于不同身份与角度可以对报告内容作不同理解。就律师角度而言,律师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巧用各种诉讼技巧为当事人服务,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客户利益;就法官、仲裁员角度而言,诉讼各方应当将重心放在案件事实证明和法律准确理解上,而非诉讼技巧的运用;就学者角度而言,庭审各方应当积极收集、提交证据,共同推动诉讼顺利进行,而不宜利用“管辖权异议”等诉讼技巧恶意拖延诉讼进程。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法庭蒋陆军庭长认为对生活的理解、对人性洞察、对逻辑的运用、对律师成功代理与辩护至关重要。同时,相比“诉讼突袭”等诉讼“技巧”运用,建议律师更重视诉讼“技术”提升,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法院的尊重。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王东海主任认为律师在诉讼中运用技巧无可厚非,但不能过度迷恋技巧同时,王主任结合所办案件指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当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尊重法律,通过合理制定而非随意变更辩护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志松律师认为,律师掌握事实细节和熟悉法律规定是基本职业技能作为法律共同体,律师、法官、检察官参与诉讼都是为了还原案件事实、实现诉讼公正,但基于分工不同与角色差异,律师需要通过策略精心准备与准确运用,展现律师个人及群体的职业素养与专业精神。

西南大学法学院赵兴洪副教授认为,诉讼策略的掌握与运用,对律师是一种基本功同学们要兼具常识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准确学习和理解法律规定。同时,同学们既要学习律师代理成功案例中的经验,也要思考律师代理失败案例中反映的问题,实现对诉讼策略的全面理解与认知。

现场互动环节,在场师生向陈昱主任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思考。吴浩榷同学提出律师如何应对当事人想要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张超翔同学提出案件证据应当如何获取;陈弘良同学提出庭审过程中如何解决法官打断律师发言的问题;杨兰同学对论坛所举案例的诉讼策略的进一步推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蔡鑫同学提出如何看待实践中当事人没有辩护律师的问题;李资轩同学则对案例中律师的询问方式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陈昱主任同学所提出的问题与感想给予了精彩的回应,赢得了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

 

最后,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步文教授为此次讲坛作总结发言。张院长认为诉讼的技巧、策略应当在对案件事实有基本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诉讼各方应把良心、情理、经验贯穿在证据运用、事实认定等各个方面,律师在维护合法权益的时候要坚持底线原则。同时法律事实并非脱离客观事实的事实,而对法律事实的论证,既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也需要运用常识、常理予以佐证。最后,张院长再次向主讲嘉宾、与谈嘉宾以及全体师生表示感谢,并邀请更多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支持和参与西大法学院举办的各种学术与实务活动